2021.11.03

勞動新規將上路!勞動部:明年元旦起,值日夜班須依勞基法給付加班費

資料來源:經理人 勞動部昨(2)日表示,「事業單位實施勞工值日(夜)應行注意事項」自明年 1 月 1 日起停止適用,雇主若讓勞工從事值日(夜)工作,一律認屬工作時間,超過正常工作時間的部分,應計入延長工時時數並給付加班費,包括處理文件、接電話等都納入計算。 勞動部說明,注意事項於 1985 年間訂定,主要為規範事業單位在工作時間外安排勞工「從事非勞動契約約定之工作」,例如處理緊急文件、接聽電話、巡察事業場所等工作;因值日(夜)的態樣有別於平日的工作,歷年來並未認定為工作時間,外界多有要求檢討之訴求>>原文網址
TOP